匿名用户
我尽量说地详细些,如果有些地方没说的清楚,还请各位前辈提问以完善。
D公司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公司,今年刚刚进入中国500强。集团公司分为两大版块,楼主所在的股份公司大部分业务是代理各种品牌的某产品,全国各地的子分公司有近三十家。在D公司所在区域市场上所占份额达到了50%以上,去年的销售额为260亿,今年受大环境影响可能只有200亿。
现在D公司想和客户寻求一种新的合作模式,以扩大销量和销售额。
在这里先补充一下D公司和客户原来的合作方式。因为该产品的金额较大,且在客户所投资项目上占用比重也较大。基本上现款的比例会比较少,垫资的比较多。垫资也就是实行单位加价处理。这种状况也催生了大量的二级经销商,也就是俗称的皮包公司,没有产品代理权和产品库存,有的就是资金做的就是类似于放高利贷的生意。因此客户的采购成本也就上来了。如果是垫资的话资金成本要达到3%的月利息。
现在D公司想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解决客户的资金问题,降低客户的资金成本,以此来和D公司合作。而D公司想要合作的客户也都是大客户,这个大客户的定义除了量大之外,在规模上也是希望能和D公司一样是大公司、大企业。主要是想通过中高层和中高层的直接对接而拿下客户的整体采购量,而不是像以前样的每个项目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采购,分散了。
现在要进入正题了。D公司的新模式是什么呢?
D公司和银行及担保公司三方想弄一个互助联盟基金出来,说白了也就是解决客户的融资问题和资金成本。
做了两个图解不知道意思表达清楚没。
按照D公司银行和担保公司的设想,这样的模式给客户提供的资金成本可以控制在1%的月利息。相较以前的合作成本降低了。
例中提到的D公司方案,自己没做过,暂以个人理解谈点看法。
首先,作为钢铁贸易公司,在这一两年间,业务量从260亿下降到200亿,应该说还是很不错的。要知道,去年到今年可是钢铁业的寒冬。这说明D公司的业务基础和管理都有过人之处。
其次,钢铁贸易是绝对的资本密集行业,产品本身同质化很高,能否留住客户的确看能否给客户融资上的支持。很多时候,就把自己当做客户的仓库了。因此,自身的资金压力会非常大,所以,案例中D公司的出发点也是切中肯綮的。
第三,要说具体的基金方案了,在法律上能否走通,我不懂。“银行+担保公司+D公司三方弄一个基金”,怎么弄,钱怎么出,由谁出?我没看明白。如果可行,那么银行的风险是担保公司不能还款;D公司倒是能够及时回款;担保公司的风险在于客户最终能否及时还款,不能的话,其抵押物能否及时足额变现;客户的风险在于自身经营成果能否覆盖融资成本。因此,剩下的问题就是融资成本如何负担和分享。D公司和客户都是业务的收益者,银行和担保公司要多少才能满足是个问号。1%简单年化后是12%,通常来说远远满足不了担保公司年化收益率的诉求,更何况其中还有银行最基本的贷款利率。因此,D公司的思路是和方向是值得赞赏的。前提是要明确基金的组成,然后才能看有没有可能(这其中还有隐含的D与银行、担保公司的关系渊源)。按一般的担保业现状,12%的年化收益率几乎是不可能的。
银行业的朋友也请从信贷风险的角度谈谈看法。
D公司年销售钢材应该大约500万吨,在中国钢铁行业算中偏上规模。目前深入尝试这种方式有许多可以借鉴。
我2000年陪武钢股份的销售处长和交通银行青山支行的行长谈的工商银行合作协议,本质上解决用户资金问题,是这种方案的雏形。这么多年了,业内已经有一些公司采取案例中类似的方式。有的曾做的很辉煌,有到遇到钢材暴跌几乎崩盘。在深入讨论前,希望案例能清楚些。
我看了半天,其实是不是就是在说这么一个事:钢厂要现款才能发货,D公司作为钢厂的销售代理,为了扩发规模和服务客户,希望替客户寻求低成本融资。而且D公司自身也没有能力提客户垫资。说白了,就是解决下游客户的融资问题,也就是说去寻找谁愿意为下游客户提供资金,而且还是便宜的。
坦率讲,我认为你设计的这个交易结构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可操作性很低(没准就有那种钱多人傻的主),几乎不可能实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有个大的行业背景,就是目前国内钢材市场低迷,钢贸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并不乐观,不只是银行,众多投资机构对行业的都不看好,且不说成本高低,愿意进入这个子行业的金融机构就几乎没有。
好了,现在我们不考虑行业景不景气的问题,如果这个客户可以获得银行融资,他就不需要咱们这个交易了。如果他能获得担保公司的认可,那也能获得银行融资,担保的费用一般是3-4%/年,即使加上银行利息,应该说成本也没有12%高,也不需要咱们这个交易。如果担保公司不认可下游客户,那这个客户真的是自身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担保公司对企业的控制方式还是比较多的,担保公司都不认可,基本上这个企业的融资就比较难了。总而言之呢,就是说归根结底是个借钱的事,咱们总得找个保人不是,也就是真正的风险承担者,一切都建立这个基础上,找的到才有可能继续往下,现在的问题是真的很难找。
这个问题是老问题了,不光是钢贸行业,根源就是解决买方信贷,的确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在几年前各家银行都推出了所谓“贸易链融资”产品,大致操作方式是客户出一部分预付款,比例大约25-35%不等,银行委托专业物流公司,从发货到货到入库进行全流程控制货权,包括相关单据。货物入库后,客户可以分次付款提货。但是由于审批时效、环节过多、操作不便等原因,效果并不好,做得成的也是用传统信贷业务的操作扣个新产品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