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个人觉得,很多小型企业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如果把和客户接触的人叫“业务人员”,出效果图的人叫“技术人员”,常见的做法是:分别招聘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招聘的业务人员不能懂技术。同时,明确声明技术人员不能直接或私下和客户联系,一旦发现直接开除。这时候,业务或技术要私下抢客户,必须两个工种配合才能完成。一件事参与的人越多,保密工作就越难,因此这会增加他们实现合作的难度。
当然,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业务和技术私下达成合作意向的。毕竟偷偷摸摸,偶尔做一个两个,增加一点收入,对公司不会构成实质威胁。做老板得有些度量,水至清则无鱼,把别人的财路堵死了,就只有你自己干了。